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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招聘工作人员

来源: 时间:2019-12-09 作者: 浏览量:

大淄博人才网小多为你带来事业单位招聘资讯,求职小伙伴请详细阅读全文哦~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挂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验中心牌子)为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019年3月,山东省委编办《关于调整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鲁编办〔2019〕80号)批复,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挂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查验中心牌子)增加事业编制150名,专门用于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建立药品职业化检查员队伍。调整后,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事业编制210名,其中管理人员编制20名、专业技术人员编制190名。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中心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其中高级岗位9名,中级岗位13名,初级岗位31名,七级以下管理岗位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海外留学人员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高级岗位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6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中级岗位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12月6日以后出生);初级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7.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amr.shandong.gov.cn/)、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mpa.shandong.gov.cn/)和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网站(http://www.pharmacovigilance.org.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满足岗位条件要求的应聘人员,如实将报名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整体打包压缩后,以附件形式发送以“应聘岗位名称+姓名(如药品生产检查1+张三)”为主题的电子邮件至邮箱yaopinjianchayuan@vip.163.com。入围笔试(或直接进入面试)人员须于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12月16日17:00,以接收报名电子邮箱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咨询电话:0531-88592858。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报名表》(附件2)。(2)《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3)。(3)身份证扫描件。(4)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各学段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5)岗位相关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扫描件。(6)学习或工作总结。(7)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体检前提供。(8)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9)《应聘报名表》填写的个人相关信息的佐证材料,反映个人能力与水平的论文、成果等材料。

  报名材料和格式具体要求见附件4。

  报名时间截止前,报名人员确需修订或完善报名材料的,邮件主题请注明“修订”字样。若修订信息涉及改变报名岗位的,请务必声明前次提交的报名岗位作废,否则以兼报处理,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时间截止后提交的任何报名或修订信息不再接收。报名人员有恶意重复报名、恶意反复修改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网上报名阶段,报名人员对所提供的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因错报、误报和瞒报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2.资格审查

  (1)网上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报名结束后5-10个工作日内,将在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网站公布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高级岗位现场资格审查通知、其他岗位笔试通知,不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网站信息。

  网上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设有招聘比例的岗位,网上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岗位;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计划。

  (2)现场资格审查

  高级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在报名结束后、面试前进行。中级、初级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的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未进入面试范围的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有笔试的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将在笔试成绩公布时一并公布,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请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告知面试时间地点。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资格审查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截止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员仍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中级、初级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的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高级岗位面试

  高级专业技术岗位面试采取面谈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按通过资格审查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理论和综合素质等。每个应聘者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最终根据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并列的,由主考官现场组织加试,最终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2.中级、初级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笔试

  笔试根据专业及岗位不同分类进行。主要考察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或公共基础知识。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等岗位,分别考察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其他管理岗位考察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和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同时公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告知面试时间地点。

  3.中级、初级和七级以下管理岗位面试

  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因部分应聘人员笔试或面试放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答辩、面谈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理论素养、专业技术水平以及综合能力等。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察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公示完成后组织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按照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的规定执行。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122号

  邮政编码:250014

  联系人:李焱

  联系电话:0531—88592858

  电子邮箱:yaopinjianchayuan@vip.163.com

  监督电话:0531-88562360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附件3: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2: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公开招聘应聘报名表.doc

  附件4: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应聘报名材料及格式要求.docx

  山东省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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