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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淄博市鲁中公证处面向社会招聘公告

来源: 时间:2021-10-16 作者: 浏览量:

       为维护社会和谐预防纠纷,现面向社会为淄博市鲁中公证处招聘公证员4名和公证辅助人员1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证员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忠于宪法和法律,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未受过刑事处罚;

  4、有公证执业经历优先聘用;.

  二、公证辅助人员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忠于宪法和法律,年龄35周岁以下;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3、未受过刑事处罚;

  4、派驻张店区公安局警务站调解室工作,需要值晚班;.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4日-10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地点:淄博市张店区马尚镇环齐大厦B座1113室(淄博信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553333671(微信同号)。

  3、报名资料

  (1)《报名登记表》并粘贴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具备优先招聘条件的,应另行提供相关证明或证书;

  (5)网络报名者上传相关资料图片。

  (二)面试

  2021年10月22日通知可以参加面试的人员,未接到通知者报名资料不再退还。面试采取评委评分方式,得分高者录取。

  (三)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四)公示

  最终应聘人员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淄博信源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与淄博市鲁中公证处无人事隶属关系,不具有公务员、事业编身份。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聘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直接续聘。

  五、工作待遇

  公证员工资:基本工资+业务提成+五险一金

  公证辅助人员工资:每月3600元(含五险一金)


     获取报名咨询电话,扫码,回复:鲁中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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