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编制并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和措施。
2、按照会计制度,审核记账凭证,做到凭证合法、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手续完备;账目健全、及时记账算账、按时结账、如期报账、定期对账(包括核对现金实有数)。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3、严格票据管理,保管和使用空白发票,收据要合规范。票据领用要登记,收回要销号。
4、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负责会计档案的整理和移交。
5、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协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做好财产清查和核对工作,做到账实相符。
6、遵守《会计法》,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务制度,实行会计监督。负责对出纳会计及其他有关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
中房集团(淄博)城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 1984年7月,1997年6月成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成员,拥有"中国房产"品牌的使用权。公司注册资金10000万元,年开发能力达到50万平方米,是国家一级开发资质企业、国家建设部"销售放心房履行承诺单位"。
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公司由单一的住宅开发逐步发展为集商品房开发、物业管理、酒店管理、资产运营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公司,开发地域由淄博扩展到威海、青岛等地。近年来,随着“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和亚投行建设,公司本着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原则,积极同国内外企业进行资本联合、经营合作,携手进军东南亚市场,在缅甸、新加坡进行投资建设,共享资源、共同促进、共同发展。
一路风雨兼程,数载春华秋实。凭借雄厚的开发实力和在业内的广泛影响,公司跻身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创新能力10强企业,并荣获中国房地产行业山东地区影响力十强综合开发实力企业、山东省房地产开发诚信企业、山东省房地产开发综合实力50强企业、山东省银行业最佳信贷诚信客户、淄博市房地产开发AAA级信用企业等荣誉。凭借优异的开发业绩,公司相继于2014年5月、12月成功当选中国房地产业协会第七届理事单位、山东省房地产业协会第五届常务理事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