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29日,注册资本1.5亿元,注册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A座,是一家以天然气管网铺设及运行、气源控制、气量转供为主营业务的天然气气源企业。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0年至今,公司先后在博山区、沂源县成立了淄博城市燃气(博山)有限公司、淄博城市燃气(沂源)有限公司、淄博城市燃气(LNG)有限公司等3家全资、控参股燃气公司,为更好的发展区域燃气市场奠定了基础。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和人才招聘计划,公司及权属企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招聘、公平竞争、公开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共6岗位8人,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淄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及所属公司 2021年人才招聘计划表》(附件)。
三、任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
2.身体健康,符合企业人员录用体检标准;
3.品行端正,品德优良,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违法犯罪记录;
4.符合附件有关学历、学位、专业相关要求,且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1年9月底前取得;
5.应聘人员年龄认定依据:35岁以下/1986年11月1日后出生;40岁以下/1981年11月1日后出生;
6.专业知识扎实,具有岗位任职所要求的专业能力,服从公司分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7.具备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6.法律、法规以及其他规定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国有企业公开招聘程序进行,具体招聘程序为: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11月19日17时止。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内学历一并提供学信网学籍信息验证表;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
2.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职称/职业资格证、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通过微信扫描招聘公告下方的在线报名二维码进入报名系统,按照页面操作提示进行报名。整个应聘过程需关注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完成报名程序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三)资格审查
公司对应聘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筛选和审核。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有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结果及考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公告或微信公众号推送的形式在报名截止后统一传达,请各位应聘人员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并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公众号发送的考试相关信息,出现未按要求回复或无法联系到本人等情况,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1.报名成功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通过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布,请各位应聘人员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查询。
2.面试采取结构化与半结构化相结合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知识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灵活应变、情绪控制、上进心与责任感等方面的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为保证招录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80分,不足80分的不予聘用。
3.面试成绩在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和官网公示。
4.如报名人员过多,将酌情决定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届时笔试安排及规则将通过网站公告的形式发布。笔试只是作为限制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指标,不带入面试环节,最终成绩以面试成绩为准。
(四)体检
公司统一组织面试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体检过程中应聘人员如有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录用资格。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录取与聘用
1.录取核准。公司根据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等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报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
2.聘用。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应聘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视为弃权。新录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公司负责缴纳五险两金。确定被录用人员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薪酬待遇依据个人综合条件、专业水平、市场薪酬水平对标和具体工作岗位,结合公司现行薪酬制度综合考虑确定。符合淄博人才金政引进条件的聘用人员,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享受人才津贴。
六、特别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手机号码,确保全程订阅第三方服务机构微信公众号,能够按照系统提示要求正常接收、回复公众号发送的各种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了解第三方服务机构网站(https://www.zblhrl.com/)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不向应聘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也未委托任何社会机构开展培训服务。
(三)公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减少或取消岗位的招聘工作,对岗位资格条件做进一步解释等。
(四)在招聘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可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五)本招聘公告由淄博城市燃气有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3-3181774 联系人:周老师
公司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华光路366号科创大厦A座
7. 报名入口(如关注公众号后无法报名,请二次扫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