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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张店公安分局招聘15名特警特勤队员 面向2016年退役军人

来源: 时间:2017-04-18 作者: 浏览量:

今天记者从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张店公安分局防暴处突力量,强化城区治安防控工作,确保中心城区治安大局持续稳定,特警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5名特警特勤队员。

记者获悉,张店公安分局此次招聘面向群体为2016年退役军人,拟招聘15名特警大队特勤队员。武警优先考虑;班长、党员、有驾证,特别是有摩托车驾证、有特殊技能(警犬、搏击、散打、处突、驾驶、计算机等)的优先考虑。应聘人员必须为男性,高中及以上学历(大学生将优先考虑)。

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庄;自愿从事特警特勤工作,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工作分配,无违法犯罪记录,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无违法犯罪记录;年龄27岁以下,身高175cm以上(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条件),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

记者了解到,政审合格后,张店公安分局将办理有关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由张店公安分局负责培训、上岗,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被招聘的特警特勤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张店公安分局负责管理和使用。特勤队员要严格执行《张店公安协警组织管理办法》《张店公安协警行为规范》《张店公安协警工作考核细则》等规章制度。

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各项工资补贴:被证实在招聘过程中各类材料弄虚作假的;通过其他途径已实现就业的;连续无故旷工5日或半年内累计无故旷工10日的;严重违反张店公安协警有关管理制度的;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有张店公安分局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形。

咨询电话:17805332159(贾警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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